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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二、事项类型
一次办

三、申请主体

法人

四、主题分类

“法人办事”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五、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六、行使层级

省级

七、进驻部门

实施主体: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主办科室:厅建设管理处

八、联办机构



九、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计;

4.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7.项目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8.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数量限制:无

禁止性要求:无

十、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性质

和数量

规格

介质

特定要求

申请公路建设项目应提交的材料

 

 

 

 

 

1

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申请人自备

1

A4

纸质、

电子

现场提交

2

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申请人自备

1

A4

纸质、

电子

现场提交

3

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复;

申请人自备

1

A4

纸质、

电子

现场提交

4

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等;

申请人自备

1

A4

纸质、

电子

现场提交

5

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申请人自备

1

A4

纸质、

电子

现场提交

6

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申请人自备

1

A4

纸质、

电子

现场提交

7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申请人自备

1

A4

纸质、

电子

现场提交

8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申请人自备

1

A4

纸质、

电子

现场提交

 

十一、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

到窗口最多次数(含领取结果):1次。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办理流程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流程图一、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二、特殊环节



三、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权力

四、前置审批



五、中介服务



六、服务范围

定点办理

七、通办范围

全省

八、支持预约办理



九、支持物流快递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一、结果名称及样本

结果名称: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XXX(项目名称)施工许可审批单

样本:无

十二、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十三、咨询电话

0971-6186701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971-6186305

十五、预约办理



十六、行政救济方式与途径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对象的进驻事项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对象不服进驻事项处理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现场查询:青海省交通运输厅701室查询。

十八、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十九、交通指引

乘坐8、41、85、102、801路公交车在千家福家居站下车。

二十、完整版办事指南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qinghai.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