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负责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会计核算与监督、财务管理及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2.承办预算内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申请拨付和防范债务风险、监督管理等工作。
3.承担专项资金、银行账户、预决算、交通债务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管理工作;承办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审核、审报工作。
4.承担厅机关和厅属单位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实施省内公路水路有关投融资政策,参与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增强行业投融资能力;负责交通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融资工作。
6.负责全厅财政信息公开、政府采购等管理与监督工作;承担全厅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评价、政府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工作。
7.负责省内公路水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特定运转类项目等有关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与管理工作。
8.负责厅机关会计档案及财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71—618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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