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的通知
厅属各党委: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和省委组织部相关要求,有效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治成果、发展成果、精神成果,推动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扎实推进全厅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为新年度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理论支持,结合省厅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清醒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坚持学思结合、学用一致,组织培训与个人领悟相结合,提倡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应用新思想指导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实践,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系统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真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自觉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谱写交通强国青海篇章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三、培训对象
省厅系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派驻20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及扶贫工作队成员。
四、培训方式
依托省交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邀请相关专家领导,采取专家授课、理论辅导、分组交流等方式,确保培训实效。
五、培训内容
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重围绕我们党在新时代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担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实现什么样的奋斗目标的重大问题,引导广大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的主题,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真正掌握新理论,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有新气象、新作为。学习贯彻王国生、王建军同志在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刘宁、滕佳材、张西明、王宇燕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上的专题辅导录像。
六、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拟定于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第一期)
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第二期)
培训地点:青海省交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62号)。
七、组织管理
本期轮训班由人事处负责总体组织协调,交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并组织安排好教学计划及相关管理工作。
八、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8:30至12:00
报到地点:省交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北楼三楼培训部(二)处。各单位统一指定人员负责报名,报名时需报本单位培训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纸制和电子版。
九、相关要求
(一)此次培训要求全厅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全部参加,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认真安排,妥善解决工学矛盾。各单位要指定1名带队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报名、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等工作。请各单位将分期参加培训领导干部名单于3月30日前报厅人事处507办公室。培训期间要遵守培训纪律,确需请假的,经厅属各党委书记批准,并向厅人事处统一作出书面说明。
(二)省交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认真做好培训报名和相关准备工作,加强培训管理,落实考勤制度。对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学员,届时将在省厅进行通报。
(三)本次培训将随机安排参训人员进行学习交流和经验介绍,请参加培训人员结合本人学习心得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每人准备800字交流材料。
附件:1、第一期培训班课程表
2、第二期培训班课程表
3、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轮训班报名登记表
中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党组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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