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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青海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送审稿)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9月

前言

  ““十三五””时期是青海省奋力打造“三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青海的关键时期。交通运输作为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行业,是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重要载体。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是实现青海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

  为指导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使交通运输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我厅依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和青海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青海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十三五””时期全省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等运输方式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研究内容包括基础设施、运输服务、科技与信息化、绿色交通、安全应急、行业改革及法制建设等。本规划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具体细化,是指导““十三五””时期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绩

  “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行业紧紧围绕青海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历史任务,稳步实施《青海省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态势,主要指标实现程度良好,各项重大战略任务稳步推进,为推进全省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交通投资保持高位增长,投资结构明显优化。“十二五”期,全省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投资1109.65亿元,是“十一五”期的2.7倍。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交通建设对稳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路网规模持续增长,等级结构明显改善。截至2015年底,全省公路网总里程达7.56万公里,较“十一五”末新增1.34万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0.48公里/百平方公里,较“十一五”末增长21.60%。

  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省域国家高速公路规划里程5372公里,“十二五”期间以国家高速公路、西部“八纵八横”骨架为重点的高速公路建设快速推进,全省共建成高速公路约2427公里,2015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662公里。“7918”国家高速公路建成1200公里、待建696公里,G6青藏通道除格尔木至拉萨段外基本建成,G3011青甘通道全线贯通。国高展望线建设不断推进,已建成1441公里,在建502公里。地方高速公路建成22公里。以西宁为中心、辐射市州的高速公路骨架基本形成,高速公路网覆盖全省58.7%的县级行政区。

  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普通国省道布局及线位规划全面完成,普通国省干线规划里程18864公里,已建成通车15575公里,路网覆盖范围明显扩大。基本实现相邻市州间二级公路贯通,县城基本通二级公路。

  农村公路通畅水平大幅提升。到2015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规模达6万公里、较“十一五”末新增1.12万公里。农村公路中等级公路达4.99万公里,等级公路比重较“十一五”末提高了11个百分点,有铺装路面里程2.45万公里,铺装率较“十一五”末提高21个百分点。全省约新增31个乡镇、2226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实现98.6%的乡镇、85.5%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分别较“十一五”末提高5和51个百分点。

  客货枢纽场站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建设公路等级客运站105个,建设货运枢纽(物流园区)2个;基本实现市(州)政府所在地建成1个一级汽车客运站,东部地区县城建成1个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其它地区县城(行委)建成1个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乡镇客运站覆盖率达到88.58%,农牧区汽车停靠站点(招呼站或候车亭)有序推进。

  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稳步实施青海湖航运(二期)工程、黄河贵德至李家峡航运建设工程(二期)和黄河积石峡航运建设工程,到2015年底全省航道总里程达749.91公里,其中通航里程617.69公里,码头数31个、泊位56个,通航里程较“十一五”末新增208公里。全省水运基础设施体系逐步完善,改善了青海湖水上旅游景区和李家峡坎布拉森林地质公园水上旅游环线等涉水景区的通航条件。

  地方铁路建设明显加快。完成青海首条地方铁路柴木铁路与青藏铁路公司哈柴段的合资经营工作,建成并自主营运锡铁山至北霍布逊地方铁路,开工建设红柳至一里坪地方铁路。到“十二五”末,全省地方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96公里,地方铁路初步实现与国家铁路贯通衔接,有效支撑矿产资源开发。

  2.运输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公路水路客货运量稳中有升。“十二五”期间,全省公路客货运量逐渐平稳回升、持续增长,2015年完成道路旅客运输量5157万人、旅客周转量50.41亿人公里;完成道路货物运输量1.21亿吨、货物周转量258.05亿吨公里。公路客货运输量分别占全社会运输量的81%和82%,公路运输的基础作用和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随着水运码头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水路旅客运输尤其是旅游客运快速发展,2015年完成水路客运量69.93万人、客运周转量857.14万人公里,“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2.7%、11.2%。

  多层次的运输网络初步形成。2015年底,全省开通客运班线893条,日均发送7045.7班次;农村客运覆盖水平稳步提高,实现100%的乡镇、83.55%的建制村通客运班车,比“十一五”末分别增加10.4和8.85个百分点。全省旅游客运经营业户达23户,旅游客运车辆达到699辆,“十二五”期间新开辟旅游客运班线3条,旅游客运网络基本覆盖省内主要旅游景区。西宁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进展顺利,东部城市群、海西州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全省城际和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达247条,营运公交车辆1285辆。道路货运市场发展平稳,西宁青藏国际综合物流集散中心(青海物产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格尔木昆仑物流运业有限公司甩挂运输试点建设基本完成,城市配送和农村物流加快发展。

  邮政业持续快速发展。2015年,全省邮政业业务收入累计完成5亿元(不含邮政储蓄直营收入),较“十一五”末翻了一番,完成快件揽收量716.6万件,较“十一五”末翻了两番,快递投递量2577.1万件,较“十一五”末翻了三番。邮政业服务超过1.4亿人次,日均服务超过38万人次。

  3.安全与应急保障能力逐步提升。

  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有序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国省干线累计实施公路安保工程比例达到60%、整治国省干线灾害路段600公里,改造国省干线危桥46座,危桥改造及时,公路行车安全性明显改善。“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取得重要进展,全省所有县级以上班车、旅游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卫星定位动态监控装置,动态监管车载终端安装率达到100%,并将推广实施3G视频技术,重点营运客车3G视频安装率达40%。初步建成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重点路段运行监测覆盖率达75%,救援网络基本覆盖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重要县道。建成全省通航水域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实现营运船舶实时监控和青海湖等重要航道和封闭水域视频监控。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强化行业各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月活动和“平安交通”建设以及“百日安全大检查”等专项督查,持续推进道路和水路运输、工程建设施工、公路基础设施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全省道路运营车辆交通事故死伤人数逐年下降,水上交通连续24年无死亡事故,交通建设工程较大以上等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责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之内。公路超载运输行为明显减少,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各类生产生活物资的安全运输。

  应急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基本形成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处置体系,建立了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完善了《青海省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青海省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18项行业各领域应急预案和制度。基本建成省、市(州)两级交通部门应急指挥平台,建成倒淌河1个具备国家级储备中心功能的省级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6个省级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13个市级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基本落实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装备、物资储备。

  4.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增强。完成“多年冻土区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青海研究观测基地”、“青海省青藏高原公路建设与养护重点实验室”和“高寒地区交通建设与养护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青海)”等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对多项科研成果进行了转化应用及集成创新,《盐渍土地区公路修筑成套技术研究》等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积极参与制定《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多年冻土地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等行业标准规范,提高了高原寒区交通建设水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广泛应用、典型病害明显减少,公路建设养护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智慧交通建设明显加快。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交通信息化总体框架,基本实现全省公路网络化管理、重点区域和重点交通工具运行状况实时监测。搭建了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中心、行业通信骨干网和具备一定密度的外场感知设施,行业信息采集和发布能力进一步增强。以“青海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等示范工程为依托,初步建成信息化应用支撑体系,业务执行效率和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成高速公路运营路段联网收费系统,启动ETC收费系统并与全国联网。积极搭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推进省交通运输服务监督呼叫平台12328、全省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

  5.绿色交通建设初见成效。

  围绕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和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将绿色交通发展理念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养护、运输和行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大力推动公路绿化工作,截至2015年,全省公路绿化里程达36701公里,绿化率达55%。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水保方案和节能评估,加大施工环境监测和生态恢复力度。积极推进筑路材料回收利用,高速公路养护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达100%,国省干线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率约60%、循环利用率约10%。完成西久公路、G227线、曹家堡机场至朝阳高速公路等生态环保示范工程,依托花石峡至久治高速公路,开展了青藏高原绿色循环低碳生态公路工程试点。推广运用环保节能产品和技术,积极实施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短途班线及城乡客运专线的油改气工程。加强交通环境运行监测,启动了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试点工程。

  6.行业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全面深化行业改革。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下放和取消6项行政审批事项,建立管理权力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综合运输大部门制改革,逐步理顺厅机关与直属局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深化地方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履行邮政行业管理职能,启动邮政业“营改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大检查和基层执法场所“四统一”建设,完善了路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体制改革。

  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相继出台和修订完善了《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青海省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条例,同时制定了《高等级公路标准化施工技术指南》、《青海省路政许可办法》、《青海省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青海省交通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青海省道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方案》等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交通建设、运营、养护、管理等多个领域行为,为青海交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是青海省交通运输建设成绩突出、服务提升明显、群众普遍受益、结构调整初见成效的时期,为全省经济总量大幅跃升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了重要保障。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109.65亿元,比规划投资高201.56亿元;高速化公路(包括半幅高速和一级公路)新增2679公里,建设规模与规划目标持平;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顺利推进,全省新增二级及以上公路4313公里,超出规划目标1108公里;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显著,全省98.6%的乡镇和85.5%以上的建制村实现通沥青(水泥)路,基本完成目标。在保持较高水平公路建设投资的推动下,东部城市群各市县间基本实现高等级公路连接,城市群内部交通网络化形成,所有乡镇和建制村实现通硬化路;玉树灾后重建公路建设项目全面完成,交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公路运输场站完成投资14亿元,约占规划投资的91.38%,建成等级客运站105个和等级货运站5个,等级客运站建成数与规划目标相比增加25个,等级货运站建成数约占规划目标的25%。

  水路固定资产投资约1.98亿元,基本与规划投资持平,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项目,有效提升水运通航能力和服务水平。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约26.48亿元,略高于规划投资。此外,全省投入16.02亿元用于提升交通行业管理水平,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平有效提高,支持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高速公路ETC覆盖率提升至94.5%,并实现ETC与全国联网。

专栏2  “十二五”期交通运输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单位

“十二五”

规划目标

2015年

实际

公路网总里程

公里

70000

75593

高速公路(含一级)

公里

3000

3123

二级及以上公路

公里

9000

10108

乡镇通畅率

%

100

98.6

建制村通畅率

%

80

85.5

新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公路综合枢纽

个数

2

1

二级客运站州府覆盖率

%

100

100

二级客运站东部县城覆盖率

%

100

100

乡镇等级客运站建设

个数

80

75

省养国省干线MQI

80

85

省养国省干线优良路率

75

75

新增通航航道里程

公里

307

208

地方铁路营业里程

公里

196

196

(二)存在问题

  虽然全省交通运输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欠发达仍然是青海交通运输最大的实际,与打造“三区”的新要求和群众奔康致富的新期望相比,仍存在供给总量偏小、服务水平较低、区域城乡发展差距大、发展方式较粗放等问题,突出表现在:

  1.交通基础设施总量仍不足、结构有待优化。

  公路网规模不足,全省公路网密度仅为全国和西部平均水平的21%、39%。高速公路网络不完善,国家高速公路还有50%的待建路段,与成渝经济区、天山北坡经济带等周边区域的省际通道尚未贯通,全省仍有41.3%的县级行政区不通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状况偏低,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比重全国平均水平低5.7个百分点、存在22.3%的四级路、等外路或断头路;规划的普通省道以三级及以下公路为主,大部分路段等级低、路况差,与干线功能不相适应。农牧区交通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待继续提升,全省仍有6个乡镇和611个建制村不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通畅率比全国低10个百分点。已建农村公路以等外公路、砂石路面为主,缺少必要的防排水设施和安保工程,行车安全性差、抗灾能力弱,影响了农牧居民的生产生活。

  地方铁路和内河水运发展滞后,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短板。铁路网覆盖面不足,路网密度26.4公里/万平方公里、仅为全国平均路网密度的四分之一,果洛州、海南州、黄南州、玉树州东南部及柴达木盆地西北部等区域无铁路通达;缺少通往与四川、云南等内陆地区的铁路通道,与新疆、甘肃西部地区的铁路通道不顺畅;资源开发性地方铁路项目建设滞后,难以支撑能源资源开发的需要。内河航运仍处于低水平开发阶段,航道以六级航道为主、等级偏低;受黄河上游梯级水电站影响,部分河流航道淤塞严重,疏浚维护任务繁重。

  2.运输服务水平和效率不高,企业竞争能力不强。

  客货运输站场设施建设滞后,集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现代物流园区发展缓慢,县城二级及以上客运站覆盖率不足45.0%,乡镇等级客运站覆盖率仅为88.58%,适宜农牧区需求的汽车客运站及停靠站点建设不足。此外,受客流不足的影响,部分地区乡镇等级客运站点难以维持正常运转。运输装备专业化、标准化程度偏低,中高级客车仅占营运客车的71.5%,集装箱、厢式、冷藏、散装、液罐以及危险品运输等专用运输车辆配备率仍偏低,城市配送、农村客运的适配车型尚未全面推广。运输服务网络不完善,全省仍有16.45%的建制村未通客运班车,部分城市公交站点和线位覆盖不足,东部城市群城乡公交一体化程度不高;货运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组织化程度偏低,运营货车空驶率偏高。运输企业规模小、竞争能力弱,全省拥有50辆以上客车的客运企业仅占4.7%、拥有50辆以上货车的货运企业仅69家。邮政普遍服务城乡差距较大,偏远地区网络建设和运行困难;快递业发展水平仍较低,服务质量不高。维修、检测、驾培、汽车救援等市场缺乏科学规划和引导,规范化程度不高,企业散、弱、小现象明显。

  3.区域发展不够协调,城乡发展差距较大。

  东部城市群已实现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各市县间高等级公路连接,高速公路覆盖县比例达到92.3%,所有乡镇和建制村实现通硬化路,县二级客运站覆盖率基本达到100%;与其相比,藏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高速公路覆盖县比例仅为45.5%,不通硬化路和客运班车的乡镇、建制村全部集中在藏区;藏区县城二级客运站覆盖率不足40%,乡镇等级客运站覆盖率达到71.3%。藏区交通运输发展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4.行业发展方式粗放,转型升级压力大。

  普通公路特别是新调增国省干线以及农村公路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够完善,部分公路安全设施标准偏低,全省公路桥梁中危桥数量达290座,危桥占比高达5.41%,且多集中于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较为严重。此外,全省主要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监控覆盖程度较低,不利于行业主管部门对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状态的动态监管;另外受青海地理条件和路况水平的限制,青海道路事故多发,公路应急抢险与车辆救援工作难度较大。

  交通信息化建设“重建设、轻管理、轻应用”等现象仍然存在,业务领域应用发展不均。城市公交一卡通尚未推行,交通运营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交通出行信息和物流信息散落在各级各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缺乏有效整合和开发,并且信息化发展过度依赖政府,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措施不多,市场化进程缓慢。

  青海地处我国三江源头,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约束性强,交通建设与自然保护区、占用农田、水源地保护、占用林地之间的建设矛盾突出。全省公路绿化率为5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大规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态破坏较为明显,生态恢复力明显不足。此外,青海仅西宁、格尔木、德令哈万人公交车辆拥有量接近20标台,其他地区公共交通发展基础薄弱;新能源公共汽车比例不足5%,运输装备水平仍较为落后,节能减排还需进一步加强。资源集约利用不够,交通可循环可再生资源利用还有待加强。

(三)面临困难

  受自然条件、历史原因、经济发展能力和管理体制的影响,青海交通运输发展面临一些特殊困难:

  1.建设任务重,资金供需矛盾突出。

  青海交通当前处于完善路网、优化结构的关键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交通建设投资需求大。受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人工费及征地费用提高的影响,公路建设成本不断攀升;随着成品油税费改革、收费公路清理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推进,原有普通公路建设融资平台基本丧失,资金筹集难度显著加大;2014年,国务院发布43号、45号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深化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政府还贷模式支持公路建设将难以为继,地方筹集资金能力大大削弱;此外,全省现有待建高速公路多处于地质条件复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存在区域交通量小、财务效益不佳等问题,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难度大。

  2.综合运输改革不到位,体制机制障碍较突出。

  综合交通运输管理的行政运行机制尚未建立、部门间协调融合的难度依然较大,难以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偏弱,行业法规和标准有待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并不彻底;执法能力亟待加强,存在多头执法和职责交叉问题,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管理工作还未全面落实,农村公路执法管理存在缺位状况,需尽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多、涉及部门广、前期工作审批难度越来越大,造成工期延长、成本升高等问题。

  3. 专业人才匮乏,装备水平低。

  青海地处高原,条件艰苦,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且受省交通运输厅编制、体制限制,难以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导致交通行业人才结构性短缺;此外,养护及路政等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足,以及专用设备短缺,2015年全省养护机械仍不足20台/百公里,与《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建议的47.5台相比有较大差距,人员缺口达到一半,养护机械驾驶和操作专业人员缺乏。

  4. 有效施工期短,施工难度大。

  青海地貌类型以高原滩地和山地为主,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生态环保要求高,高等级公路桥隧比例高,公路建设施工难度大。此外,藏区处于高寒高海拔地区,氧气稀薄、气温低、光辐射强、昼夜温差大,部分地区常年平均气温在零度以下,有效施工期不足半年,加上多年冻土等地质问题的存在,公路建设面临一系列技术难题。

二、形势要求

  ““十三五””时期,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将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机遇与挑战并存。从国际形势看,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当今时代主要的潮流,但世界经济仍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主要发达经济体经济复苏缓慢曲折,国际金融市场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大,地缘政治等非经济因素影响加大。从国内形势看,我国正处于“三期并存”、“三期叠加”的特殊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中央谋划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并提出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战略思路。从省内发展看,经过“十二五”期发展,全省经济总量大幅跃升、特色产业体系基本确立、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发展不足仍是青海最大的实际、欠发达仍然是基本省情。按照青海省省委提出的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的总体要求,““十三五””时期全省宏观经济形势将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1.经济增长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

  经过全省上下的不懈奋斗,青海省顺利进入十一党代会提出的“两步走”战略的第二步,驶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道,“十二五”期间全省经济总量年均增速保持在12%以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90%。我国经济已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一带一路”等重大区域战略顺利实施。在区域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组织方式重构过程中,““十三五””期间青海将按照全面小康社会要求的“两个翻番”目标,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后发优势,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维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经济增长速度。

  2.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

  经过多年大规模投资后,青海基础设施发展达到了一定水平,但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同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等投资机会大量涌现,下一阶段,应准确把握投资方向、消除投资障碍,发挥固定资产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随着居民收入翻番,居民消费结构加速升级,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渐成主流,住房、汽车、旅游等消费快速增长,创新供给、激活需求的重要性不断上升,应释放消费活力,加强消费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青海省将逐步走上新型工业化道路,特色产业规模绿色发展、新兴产业争先跨越发展、传统产业升级优化发展、生态农业稳步健康发展,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建成以资源行业、特色轻工业、旅游业和物流业为主要支柱的产业结构,成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接续地和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

  3.区域协调性均衡性明显增强。

  发挥国家支持青海等藏区发展政策对全省发展的带动作用,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新格局,寻求青海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契合点,构筑全方位开放新格局。通过加大向东向西开放,与周边省份合作交流进一步加强,打破地区封锁和利益藩篱,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健全城镇体系,强化城市分工合作,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形成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群;依托陆桥通道上的城市群和节点城市,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推动形成与欧亚大陆的区域大合作。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区域经济优势互补、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区域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省内省外区域协调性、均衡性明显增强。

  4.城镇化发展水平和效益显著提升。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完善功能的原则,稳步实施城市群(带)推进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未来全省逐步走上一条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构建“一群两带四区”城镇空间结构,打造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尤其是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使其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孵化地、扩散源和“桥头堡”。以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全省将全面提升民生福祉,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基本消除农村牧区绝对贫困现象,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政治文明和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扶贫开发与优势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小城镇建设等各方面有机结合,构筑“群众身边的平安工程”,实现各族人民物质生活更加殷实富足、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5.生态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

  青海省位于青藏高原,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国家对青海省生态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全省将继续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打造绿色发展新优势,全面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保障环境安全、推进“生态立省”为根本,加快构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以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为屏障、以青海湖草原湿地生态带、祁连山水源涵养生态带为骨架的“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逐步建立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将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把良好的生态环境打造成青海最大的优势、财富和品牌。

  6.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

  ““十三五””时期,青海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守“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改革开放不能落后”的理念,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推进行政体制、财税体制、商事制度、园区管理机制、国有企业、农村牧区、资源性产品价格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改革红利弥补区位劣势;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提高青海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转型。为落实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青海已出台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实施意见,今后一段时期青海省将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全民守法,完善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的发展要求,以提升交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主线,以东部城市群和贫困落后地区为主战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着力提高运输服务均等化水平,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着力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着力增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着力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初步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为青海省奋力打造“三区”、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适度超前,加快发展。针对青海省交通运输发展仍处于加快成网的关键阶段,紧紧抓住国家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支持青海等藏区加快发展、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的历史机遇,按照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继续保持一定的投资规模和较快的发展速度,努力实现基础设施能力适度超前配置,强化交通运输薄弱环节建设,努力缩小与全国发展水平的差距,为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夯实基础条件。

  ——调整结构,转型发展。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实现规模、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展观念上,强调“服务为本”,在满足人民群众“走得了、运得出”等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安全通畅、便捷舒适、经济高效等要求;发展方式上,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发展结构上,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重;发展动力上,由主要依靠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向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政策创新推动转变。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统筹建设、养护、运输、管理协调发展,以短板领域和突出矛盾为主攻方向,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最关心、矛盾最突出、需求最迫切的重大问题,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效能。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积极推进青海东部城市群率先发展,重点提高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以点带面、重点突出,努力缩小区域交通发展差距,实现交通运输建设成果全省各地区各民族共享。

  ——因地制宜,差异发展。要将交通运输发展的普遍规律同青海的发展实际相结合,科学设计青海交通运输的发展路径,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发展模式;要在全面理解国家交通运输战略取向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青海的具体发展目标,既要兜住民生领域、短板领域的底线,也要确保循环发展、生态文明等优势领域适度超前。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省内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发展能力、经济社会和交通需求特点,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制定差别化的发展重点、目标体系及实施政策,做到资金和政策的精准投放。处理好需求与供给、近期与远期的关系,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规划实施。

  ——安全绿色,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保障作为前提,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守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按照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战略的基本要求,从巩固青海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独特作用出发,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交通运输发展建设、养护、运输及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实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把改革创新作为强大动力,全面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交通运输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努力破解制约行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以改革促发展升级、促民生改善。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交通运输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作为重要手段,依托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掘存量潜能,全面发挥增量效能,增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初步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运输服务便捷高效、技术装备先进适用、系统运行安全绿色、行业管理规范有序,全面实现适应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规划目标,为青海“三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具体目标如下:

  1.基础设施。

  ——公路覆盖水平和等级状况明显提升。基本建成以高速公路为骨架、国省干线公路为支撑、农村公路为基础,层次清晰、功能完善、覆盖广泛的公路网络,总里程达8.5万公里。高速化公路骨架基本形成,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含一级公路),城镇人口20万以上城市和市州行政中心全部通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技术状况明显改善,二级及以上公路总里程达1.3万公里,所有县城通二级及以上公路,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80%以上,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30%,等级达标的国省道优良路率达75%以上。国防交通公路网络趋于完善,部队训练演习、执勤出行等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公路通畅水平大幅提升,所有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

  ——道路客货运输站场体系更加完善。层次清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公路客货运输站场体系基本形成,综合客运枢纽和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客运站场覆盖更加广泛,具备条件的县城建成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建成标准适宜的乡村客运站点。枢纽集疏运网络基本完善,运输方式之间衔接转换效率明显提升。

  ——水运通航条件明显改善。黄河水域、青海湖周边及高原湖泊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主要水域基本具备水路运输和水上旅游综合开发条件,水运通航里程达到737公里,码头泊位数达88个;实现通航航道60%以上纳入航道养护范围、开航季航道通航保证率达到95%以上,航标维护正常率达到99%。

  ——地方铁路建设稳步推进。地方铁路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营业里程达366公里,与国家干线铁路衔接顺畅,运营条件明显改善,满足全省资源开发及区域扶贫的需要。

  2.运输服务。

  ——运输装备实现标准化。客运车辆等级结构明显优化,中高级营运客车比例达到80%,城市配送及农村客运适配车型广泛运用,西宁、海东等城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15标台;货运车辆向重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客运服务实现网络化。省际、市际长途客运,东部城市群城际客运实现快速化;城乡客运一体化程度明显提高,乡镇通客车全覆盖进一步巩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运班车比例达到100%,东部城市群县域30公里范围内乡镇全部通公交;西宁、海东的城市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10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40%;旅游客运服务网络覆盖主要旅游景区。

  ——货运服务趋向物流化。形成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高效、集约的货运服务网络。形成省会辐射市州的区域快速直达配送网络,所有市(州)及具备条件的县城开通零担和快件服务;形成全面覆盖乡镇、建制村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所有建制村实现通邮;公路货运效率和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

  ——运输服务业逐渐规范化。机动车维修与检测能力明显增强,每千辆车的维修点配备率达10.0%以上;驾驶员培训机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大幅提高。建成省、市州、县三级车辆救援、维修网络,实现国省道车辆事故维修救援2小时内到达现场。运输辅助服务业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无证经营、超规范经营现象显著减少。

  3.科技创新。

  ——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行业科技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科技管理能力显著提高,科技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科研院所改革有序推进,科技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全系统参与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取得实质进展。科研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设备仪器进一步配套,实验试验能力不断增强。依托重点科研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实践与创新能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品质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依托工程建设,争取国家支持,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实现多年冻土地区公路建设及养护、高寒地区路面耐久性、高原公路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10项左右重大关键技术突破。

  ——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发布成果推广目录,完善成果推广政策,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开展科技培训交流,推广应用50项左右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运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以上。

  ——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制定实施取得重大进展。加强标准与科技研发的协同发展,在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服务等领域制定30项左右符合地区特殊要求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地方交通运输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显著提升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对行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

  4.信息技术。

  ——信息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和载运工具运行状态感知检测体系。基本建成交通政务、业务综合管理和信息服务的省、市(州)、县三级架构体系。建成行业数据中心体系和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的开发应用体系,信息系统间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建成适应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要求的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各部门政务信息网络化应用,行政效能明显提升。建成行业管理核心业务信息系统,提高核心业务信息化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其中交通运输核心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80%。

  ——信息化公共服务更加普及。公共信息服务基本满足社会需求, ETC收费、联网售票、12328热线、智能公交等交通运输信息服务更加普及深化,服务产业生态初步形成,逐步实现快捷准确全面的公共服务体系。其中ETC车道覆盖率达到100%,客运联网售票覆盖率达到90%。

  5.绿色交通。

  ——节能减排成效显著。节能环保新技术在交通行业得到广泛引用,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投入运营,对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实施环境监测全监控;新能源节能环保车型广泛运用,城市公交车辆中节能环保车比例达85%;与2010年相比,道路营运车辆碳排放强度下降4%。

  ——资源实现集约循环利用。交通基础设施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运输周转量用地面积进一步下降;交通运输废旧材料再生和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路面旧料循环利用率达90%以上。

  ——对生态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重大交通工程生态修复取得明显进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公路建设全部实施生态恢复,高速公路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100%,普通国省道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90%;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

  6.安全应急。

  ——交通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国省干线安保工程实施里程达80%,农村公路安保防护配套设施完善率达80%,公路现有危桥、重大安全及地质灾害隐患路段基本消除。道路运输行业较大以上行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较2010年下降30%,力争水路交通运输生产不发生人员死亡的监管责任事故。

  ——安全监管及应急保障更加有力。交通运行状况基本实现可测、可视、可控,公路重点路段、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库区重点水域的监控覆盖率分别达95%、100%和100%,重点营运车辆及船舶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交通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一般灾害情况下国省干线公路应急救援2小时内到达、24小时完成应急抢通,重点监测码头自动应急响应到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专栏3““十三五””期青海省交通运输主要发展目标

发展领域

细分领域

具体指标

2015年

2020年

指标类型

基础设施

设施规模

公路网总里程(万公里)

7.5

8.5

预期性

高速公路(含一级)通车里程(公里)

3123

5000

预期性

内河航道通航里程(公里)

618

737

预期性

码头泊位数(个)

56

88

预期性

地方铁路营业里程

196

366

预期性

设施覆盖

县城通高速公路比例(%)

59

70

预期性

县城通二级公路比例(%)

91

100

约束性

乡镇通硬化路比例(%)

98.6

100

约束性

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

85.5

100

约束性

县城建有二级及以上客运站比例(%)

43

48

预期性

网络技术状况

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

58

80

预期性

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

15

30

预期性

二级及以上公路总里程(公里)

10108

13000

预期性

国省道优良路率(%)

75

75

预期性

运输服务

运输装备

中高级客车占营运客车比例(%)

72

80

预期性

城市万人公交车辆拥有量(标台)

15

预期性

客运服务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

83.5

100

约束性

西宁、海东城市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

100

约束性

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

40

预期性

货运服务

零担和快件运输网络州(市)节点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建制村通邮率(%)

100

约束性

科技与信息化

科技进步

交通科技进步贡献率(%)

50

55

预期性

信息化

交通运输核心业务信息化覆盖率(%)

80

预期性

ETC车道覆盖率(%)

94.5

100

预期性

客运联网售票覆盖率(%)

90

预期性

绿色交通

节能减排

城市公交车辆中节能环保车比例(%)

85

预期性

道路营运车辆碳排放强度下降率下降(%)

4

约束性

资源利用

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路面旧料循环利用率(%)

90

预期性

环境保护

公路重点路段沿线实施生态恢复比例(%)

100

预期性

高速公路宜绿化路段绿化率(%)

100

预期性

普通国省道宜绿化路段绿化率(%)

90

预期性

安全应急

安全水平

国省干线公路安保设施实施里程比例(%)

80

预期性

农村公路安保配套设施完善率(%)

80

预期性

公路较大以上等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

30

预期性

应急保障

一般灾害情况下国省干线公路应急救援现场到达时间(小时)

<2

预期性

一般灾害情况下国省干线公路抢通时间(小时)

<24

预期性

重点监测码头自动应急响应到达时间(分钟)

30

预期性

四、发展任务

(一)主要任务

  围绕服务全省“三区”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以加强基础设施网络为重点、以提升服务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为突破口,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行业治理为保障,深入实施“七大攻坚任务”,全力推进青海交通运输建设和发展。

  1.服务“三区”战略,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积极稳妥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以原国家高速公路剩余路段和新增国家高速省际通道为重点,稳步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加快G6扎麻隆至倒淌河等原国家高速公路剩余路段建设,确保““十三五””末全面贯通青海境内“7918”网(格尔木至拉萨段除外)。全面加强联系周边区域的省际通道建设,继续实施G0615花石峡经大武至久治、G0613共和至玉树段改建工程,有序推进甘青川通道G0611扁都口至克图和同仁至赛尔龙,与周边区域形成5个高速公路出口。适应东部城市群发展的需求,积极推进西宁至塔尔寺等建成时间较早、运力日趋紧张的高速公路路段扩容改造。加强高速公路连接线、上下匝道建设改造,提高高速公路与普通国省干线、城市道路的衔接转换水平;对能力不足、拥挤较严重的服务区及收费站进行改造,提升高速公路综合服务质量。

  

  着力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围绕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以瓶颈路段及等级偏低路段改造为重点,全面提高干线公路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加快新增普通国道断头路、等外路建设,实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基本贯通。以省际通道和通县国道为重点,推进普通国省干线二级公路改造,提升路网整体技术水平,强化与周边省份和省内相邻市州、县际之间的联系。综合考虑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加强城市出入口及过境路段改造,推进东部城市群等重点区域城际路段扩容改造,提高国省道与城市干道的衔接水平,缓解城市周边路段交通拥堵。加快推进“畅通西宁”工作,有效缓解市内重点路段、重要区域的交通拥堵。结合全省旅游发展布局,加大重要旅游线路和廊道内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力度,增强公路对旅游景区的连接,提高景区可达性,推进公路功能性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公路的旅游服务功能。推进集疏运道路建设,提高干线公路对资源开发、综合运输等的支撑能力。加强普通国省道路面改造、灾害治理及安全改造,提高行车安全性、舒适性和抗灾能力。

  

  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贯彻落实“精准扶贫”要求,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为主战场,兜住底线、全面实现具备条件的剩余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通乡、通村硬化路11000公里,增强农牧区自我发展能力;综合考虑行政区域调整、国有林场改革、移民搬迁、小城镇建设、民族宗教等因素,有序推进国有林场(区)、移民安置点、牧民定居点、寺院等重要节点农村公路建设;有序推动青海东部城市群等具备条件的农区农村公路逐步延伸至规模较大的村组,实施一批连通工程,提高农村公路覆盖深度和网络化水平;依托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特色村落建设,实施一批农村道路硬化工程,改善农牧居民出行条件。配合村村通班车,实施不符合通班车要求的窄路面路段拓宽改造或错车改造。

  稳步推进对提振县域经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有重要作用的县乡道改造,因地制宜地建设改造一批国有林场(区)道路、旅游公路、工农业园区路,强化农村公路对农牧区经济社会和小城镇建设的支撑作用。加大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危桥改造及独立配套桥梁建设实施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水平及抗灾能力。

  

  切实推进公路客货运输站场建设。贯彻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理念,尽快形成多层次、高效率的客货运输站场体系。稳步推进大通综合客运枢纽站、民和综合客运枢纽站、格尔木客运中心站、德令哈公铁联运站等4座综合客运枢纽建设,促进服务设施的配套和衔接,提高一体化服务水平;加快推动3座地市级公路客运站场和11座县级公路客运站建设,扩大高等级站场覆盖范围,提升客流周转和集散能力;完成建设50个乡镇等级客运站;结合东部城市群及主要县城周边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进3057个城乡公交港湾式候车站亭建设;完成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等国家公路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推进饮马峡物流园区等地区重要货运枢纽建设,加强与运输通道、工业园区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提升货物中转效率和集疏运能力。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衔接与统筹,逐步形成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积极推进水运航运工程建设。以服务青海旅游开发和地方经济发展为导向,积极推进“一河一湖”和高原湖泊水运航运工程建设,稳步提升内河水运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寺沟峡航运工程以及贵德至李家峡段为重点,加强黄河水域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青海湖周边水运码头、航道建设;推进坎布拉景区南宗沟码头和坎群码头工程以及配套管理站房等工程建设;适时推进托素湖等高原湖泊水运设施建设。

  

  2.强化运输保障,改进提升运输服务水平。

  完善运营网络,提升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水平。着力扩大客运服务的覆盖范围,增加服务的可选择性,构建由跨区域长途客运网络、城际快速客运网络、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城市公交客运网络、旅游客运网络相互衔接的客运服务系统。

  优化运输组织,提升公路货运物流化水平。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的需要,逐步形成区域分拨网络、城市配送网络和农村物流网络“三网融合”的物流化货运服务体系。

  加强市场监管,提升运输服务业规范化水平。加快质量管控体系和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运输辅助服务水平。

  加速转型升级,提升邮政与快递服务覆盖水平和质量。加强农村邮政基础网络建设,延伸邮政普遍服务网络至村一级;加强危旧局所改建,推进信报箱、报刊亭等邮政末梢网络建设,提高邮政普遍服务网络覆盖程度。

  3.突出创新驱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水平。

  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发挥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支持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公信力。

  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支持重点科研基地平台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完善平台运行管理机制,推进重点科研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和科学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重视科技创新人才发展,依托交通技术学院、重点科研基地、重大工程、科研项目等,培养高层次、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完善科技人才培养政策。

  开展关键实用技术研发。围绕青海省““十三五””期交通运输发展需求,以推动“四个交通”发展为目标,针对特殊地质环境和气候环境下交通运输发展面临的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全链条科技研发创新,通过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方向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技术集成开发和推广应用,以科技支撑、引领行业发展,有效推动交通运输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注重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依托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国内外先进成熟适用成果的集成推广应用。促进国家及省交通科技成果推广扶持政策落地,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机制,加强先进科技成果宣传。

  重视交通运输标准化建设。推进标准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引导多方主体共同推进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省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快研制重点标准,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加强技术标准和工程标准的前期研究,促进先进、成熟、实用科技成果及时纳入标准规范,在工程建设与养护、运输服务、安全、绿色等重点领域编制多项省地方标准。建立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建立标准实施责任体系。

  4.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提升交通信息化水平。

  增强交通运输管理效能。继续完善省、市(州)、县三级电子政务系统,推进交通运输网上在线许可一站式服务,推进许可证件(书)数字化。以信息化支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加强科技治超、路警联动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违法行为的自动在线筛查、取证,推进执法案件(文书)数字化,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互认。

  提高交通基础设施运行效率。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监测设备与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同步建设,基本建成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状态动态感知、控制体系,升级完善公路网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综合利用已建信息采集和通信网络设施资源、社会信息基础设施资源,完善国家公路网、库区重点水域运行状态监测网点。

  提升运输服务品质。扩大交通出行信息服务覆盖范围,依托互联网平台向社会提供出行引导、智能公交等服务,提高信息服务的时效性和便捷水平。搭建全省统一的青海公众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的服务功能,实现服务监督“一号通”。

  5.坚持生态文明理念,推进交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发展战略落实到交通运输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提倡生态环保设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环青海湖、三江源、祁连山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植被保护和生态恢复,建成一批绿色低碳循环主题性示范路,制订生态型公路的技术指南。

  强化节能减排。推进结构性减排,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发挥综合运输的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提高低能耗运输方式的承运比重;以东部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骨干的绿色出行系统,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出行网络。

  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制定适宜青海省交通循环经济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广使用交通废弃物(废水)循环利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倡导标准化设计及工厂化预制,提高再利用水平。

  6.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提高交通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活动,加大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力度,大力开展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加强灾害处理和危桥改造力度,切实提高出行安全水平。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以建设平安交通为目标,建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安全责任、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支撑保障五个体系。

  加强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切实提升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救助能力。

  7.全面深化改革,加强交通法治建设。

  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解制约交通运输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认真落实《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制定细化方案、强化督促考核,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推行和研究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加快研究和构建体现青海特色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框架,逐步制定形成门类齐全、分工合理、上下有序、内外协调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规划的指导性。

  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全省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省与市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权责及任务分工,制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规划实施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建设项目组织管理,严控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加强与发改、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适当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减少项目前期审批前置条件,缩短项目审批周期,保障交通建设土地等要素供给。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根据交通运输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规划和相关政策,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2.完善投融资政策,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继续坚持“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交通建设投融资机制,加大交通建设领域的开放合作力度,形成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投融资模式。加快完善普通公路投融资政策,争取将普通公路建设投资纳入地方政府预算,加大一般性财政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的投入力度,形成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普通公路资金供给长效机制。积极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一步拓展交通建设融资渠道。研究建立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制度,向社会资本开放资源开发性铁路、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吸引和规范民间资本投资交通运输建设,有效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3.统筹安排前期工作,做好建设项目储备。

  规范交通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制度,完善投资计划编制和资金拨付流程,根据前期工作进度和资金能力科学编制建设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建设一批、争取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统筹部署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数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

  4.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智力支撑。

  深入实施“人才强交”战略,研究推进机制和政策创新,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充分利用国家的藏区政策,认真落实干部、人才和教育援青工作,安排组织好援青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着力优化从业人员的学历结构,提高中高级专业人才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