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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10线尖扎至共和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宜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我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后、报送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公开征示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国道310线尖扎至共和段公路工程路线全长170.439km,其中起点尖扎县城至牙什尕镇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线长22.254km;牙什尕至共和县城段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线长148.185km。尖扎县城至牙什尕镇段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2.0m;其中,路线经过群科新区段,按照新区道路规划,采用城市道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5.0m;牙什尕至共和县城段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25.5m。桥梁工程合计44397.5/125(m/座)、隧道工程合计33769/19(m/座),桥、隧合计78.166km,占线路全长170.439km的45.86%。工程拟定于2017年~2020年施工,建设工期4年,2021年建成通车。拟建项总体投资估算216.5981亿元。
拟建工程位于青海省东部黄河沿岸,地跨黄南州、海东市、海南州,尖扎、化隆、贵德、共和四县。工程起点位于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接国道213线(阿赛公路)K37+800处;终点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西侧,接已建成的共和至玉树高速公路。项目沿线经过黄南藏族自治州、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地理坐标东经100°57′~101°58′,北纬36°05′~36°24′之间。拟建线路沿途主要控制点有:尖扎(二级公路起点)、下多巴(二级公路终点)、牙什尕(一级公路起点)、李家峡、万里沟、贵德东、贵德南、尼那、罗汉堂、龙羊峡、克才村、共和西(一级公路终点)。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筑路材料的运输、装卸、拌和过程中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建设材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会引起扬尘污染;施工机械排放尾气。 
2、水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排放对施工区附近的地表水体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噪声对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弃土弃渣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路基开挖等施工活动造成植被破坏,引发水土流失,影响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营运期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道路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 
2、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路面初期雨水。 
3、声环境影响:道路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敏感点的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道路沿线景观和植被改变和对沿线各类生态系统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物料和土方堆场的防护,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养护工作,减少地表径流冲刷物料和机械形成的污染物污染纳污水体;机械设施设置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含油污水由沉淀池收集,经过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油类等其他污染物浓度减小,施工结束后将沉淀池覆土掩埋。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营地,施工材料的装卸、拌和应远离居民点,并采取水喷淋等降尘措施,避免大风天气施工;车辆运输物料应加盖蓬布,车辆进出场时应对车身、轮胎进行冲洗,避免扬尘;加强机械保养,控制发动机废气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注意施工机械的保养,加强车辆交通管理,避免因设备故障和交通堵塞产生高噪声;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晨6点禁止打桩等高噪声设备作业;夜间施工必须向主管环保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垃圾集中堆放场地,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营地车辆定期运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开挖土方用于回填,剩余土方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无需设置专门的弃渣场;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尽快将工地上剩余的建筑垃圾处理干净,建设单位负责督促。
5、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1)划定最小施工作业带范围,减小植被破坏面积
    严格限定施工活动范围,在各个桥梁建设点、路基建设段和取弃土场、料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作业面上,应根据当地地形划定最小的施工作业区域,把施工活动限定在一个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严禁施工人员和机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周边的植被造成破坏。
(2)优化土石方调配,合理设置临时占地
    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土石方调配,减少挖填方量,从而减少取土弃渣量。对于取弃土场、料场等临时占地,应尽量减少设置数量和面积,以减少对保护区内草甸草原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
    经过优化后的取土、料场、施工营地等均在保护区外设置,在保护区外的各类临时占地也应将其对周边草地的破坏程度降至最低,以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及景观的协调。
    根据工程设计提供的线路走向,本工程设计线路共穿越2处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保护区,其中K1+220~K4+100段2.88km穿越尖扎县麦什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K57+330~K58+600段1.27km穿越贵德县岗拉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规定评价对线路穿越尖扎县麦什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路段AK1+330~AK2+470提出不进行施工建设的建议。
(3)实施表土剥离,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前对于路基填筑面、开挖面和临时工程区的表层草皮和熟化土应尽量剥离,并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草皮,撒播草种进行植被恢复,防止地表裸露。
(二)营运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给排水系统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对路面(桥面)排水系统进行运行清疏和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拟建公路路基边坡、边沟外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提高道路整体管理水平,保障道路畅通,缩短运输车辆怠速工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逐步实施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运输车辆通行,控制汽车尾气排放总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可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加强路面维护,维持公路路面的平整度;采取该措施后,可以减小路面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在公路两侧200m范围内,公路管理单位应积极采取铺设降噪沥青路面等措施,保护沿线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4、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1)尽量减少本工程占地,节约用地。
(2)剥离施工场地表层耕作土,临时堆放,作为场地复垦母土。
(3)严禁临时工程随意占压基本农田、林地等区域。
(4)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应划界施工,严禁越界施工。
(5)植被恢复物种以乡土植物为主,避免外来物种引发生物风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国道310线尖扎至共和段公路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为1类和2类区;地表水环境功能为Ⅱ、Ⅲ类;居住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功能为1类,道路边界线两侧55m范围内声环境功能为4a类。拟建共占地18213.9亩。其中永久占地12804.8亩,临时占地5904.1亩。工程永久占地土地类型为耕地(旱地)、林地、建设用地和荒地,临时占地土地类型全部为耕地(旱地);全线共设置52处临时施工场地(包括桥梁施工场地、基层拌合场、沥青拌合场,其中12处布设于路基范围外,其余40处位于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不新增临时占地)、7处取土场、45处弃土(渣)场(含13处隧道弃渣场)、440.09km施工便道。通过生态恢复措施可降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结合路线车流量,营运期近、中远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仅在解放村远期夜间有2户居民有轻微超标现象。项目施工期采取防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轻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营运期主要是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全线设置桥梁44397.5m/125座,占总里程的26.05%,其中涉水桥梁为35座,桥长合计15719m,根据水环境功能的分布情况,提出防撞护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警示标志等地表水环境风险防护措施,降低了对地表水的污染影响。全线共设置隧道33769m/19座,占总里程的19.81%。本项目符合青海省干线公路网规划,在严格落实各项目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可得到有效防治,项目营运期对沿线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在此基础上,环评单位编制完成的《国道310线尖扎至共和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经主管部门审查后,作为本工程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
五、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来电、来信咨询。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李慧赞,联系电话:0971-6187235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邮编:810000
环评机构: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 系 人:陆  地,联系电话:0971-7656248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共和路56号,邮编:810007
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