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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管理简报

  交通建设管理

简  报

第3期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2016年10月18日  

前三季度,按照2016年全省交通工作会和年初开复工动员会议部署,厅建管处积极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截至9月底,全省累计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334.5亿元,在西部十二省市中排第8位,为年度目标的88%(380亿元),同比增长12.9%,高于全国平均增幅(8.5%),但低于西部平均增幅(18%)。其中:高速公路完成投资197.4亿元,国省道完成投资89.0亿元,农村公路完成投资30.7亿元,地方铁路建设投资完成8.9亿元,其余完成投资8.5亿元。牙同公路、德香公路、峨祁公路等项目如期建成通车;西宁南绕城与城区道路衔接的各落地互通按要求相继建成通车;计划新开工8个项目,除了G109线西宁昆仑西路延伸段外(由西宁市负责实施),其他7个项目均已开工;其余续建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一、前三季度交通建设管理工作总结

    (一)项目前期审核审批加快推进。

    前三季度,完成高速环线(峡口路高架)、昆仑桥扩建工程、龙羊峡-拉西瓦航运建设工程、通村桥(幸福桥)等工程初步设计批复4项;完成南北山绿化路、杂多至查吾拉、二道沟兵站至治多、玛多至色吾沟等施工图设计批复31项,今年新开工项目除G109线西宁昆仑西路延伸段外,其余7项施工图设计均已批复

(二)建设市场基本平稳。

一是招投标监管和企业资质审核工作。截止到9月,累计完成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总中标价80.5亿元、158个标段的招投标监管任务;审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47批次,核备招标工作书面报告37批次83份,确保了新开工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及已开工项目后续进度的有序衔接。同时,共收到17家企业资质申报,已通过行业审核的14家(施工企业9家、设计企业4家、监理企业1家),还有3家企业正在审核。

二是开展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督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6月份省厅邀请相关专家成立专项督查组,共抽查了49个项目、中标金额45.23亿元,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时整改。

三是开展季度信用评价。为及时掌握施工企业信用情况,改变过去“一年一评”的做法,今年开始采取“一季一评”。现已完成第二季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各建设单位将厅局督查通报结果切实客观地反映到信用评价工作中,为年底信用评价工作打好基础。

 (三)开展标准化施工现场观摩,增强示范引领作用。 

通过现场观摩学习的形式,深入推进施工标准化,加强标杆工程示范引领作用。针对项目建设主要管理人员,今年7月-8月,分别在大通至克图公路老营庄隧道、花久公路21标、大循隆公路循化服务区等施工现场,组织召开隧道、路面、桥梁标准化施工现场观摩会,取得较好效果。随后,各建设单位各自组织开展学习观摩活动,形成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

同时,针对“标杆工程”项目示范作用不明显及施工过程水平下降等问题,将2016年“标杆工程”评选工作提前到8月份部署开展,以增加评选过程监督环节,并明确参评的工艺工法须要明确拟推广的项目。

(四)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方式。

邀请省内外专家成立综合督查组,按专业分综合、桥梁、隧道、路基路面、机电交安、房建、内业资料等若干小组,由厅领导带队对建设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综合督查。6月至8月,共邀请省外专家52人次、督查项目16个,共计抽查96个施工标段、40个监理标段、2个中心实验室,形成督查通报16份,直接通报批评参建单位28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面对面向项目建设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进行反馈,让参建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起到“红红脸”的效果,有效地促使建设单位领导、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参建人员更加重视现场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较好地推动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提升。如上半年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主要指标督查合格率为97.4%,近期督查合格率为100%;桥梁、隧道工程各项指标合格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特别是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由上半年的69%,提高到87%,效果较明显。

9月中旬开始,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组织质监局开展“回头看”。

(五)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厅里的工作部署,今年计划完成九项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截至目前,《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不良行为和黑名单制度》、《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办法》、《青海省交通建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等3项制度,已经厅务会审议,并已印发执行。其余几项制度:《青海省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评价指导意见》、《青海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奖罚办法》、《劳务用工管理办法》等已完成征求意见,待上厅务会审定。

《青海省公路建设文物保护技术指南》和《青海省公路建设征迁补偿参考标准》两个文件正在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中。

(六)积极推进项目竣工验收。

积极协调省环保厅,对历史遗留的79个未进行环评审批或竣工环保未验收的公路项目逐项对接、跟踪落实。目前已全部通过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审查,为下一步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同时,积极推进今年计划竣工项目(共十项)的验收工作,9月份已完成倒淌河至共和公路二期工程、湟西高速、清关公路的竣工验收工作。

(七)制定绿色公路和钢结构桥梁推广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制订了《青海省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实施方案》和《青海省绿色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其中钢结构桥梁建设实施方案已印发执行,绿色公路建设实施方案还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

 (八)主动与相关厅局、地方政府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我省交通建设用地审批普遍受制于占补平衡无法落实,导致批复滞后,厅领导与省国土厅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在其他手续齐全,地方政府能出具土地占补平衡承诺书的情况下,省国土厅则同意予以批复。目前我厅与海西州政府就土地占补平衡指标初步达成6万亩的协议。与兴海县、同德县、贵南县政府进行衔接后,三县政府对土地占补平衡指标给予承诺。

另外,小沙河至宁缠亚口段涉及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问题,在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与甘肃省林业部门达成解决意见,正抓紧推进。

(九)其他事项

1.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

分别于4月份、8月份部署各个建设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抽查工作。在各建设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抽查从检查结果来看,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总体较好。

 2.开展设计变更专项检查。

二、三季度部署开展全省在建公路项目设计变更专项整治工作。委托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和青海省公路科研勘测设计院对牙同高速公路以及中咨公司对民小公路设计变更进行专门审核,进一步规范设计变更管理。

3.开展交通建设领域各项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要求,部署开展交通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尽快清理。

4.推动PPP项目前期工作。

乐化公路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确定,目前进入招标阶段。

8月23日,举办了《PPP项目法律法规及项目案例解读培训班》,邀请PPP项目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为大家授课。省厅相关处室、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四季度工作重点

一要加快推进明年计划开工项目前期工作。

2017年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祁连县城叉路口至大通河段、G215马鬃山口岸至宁洱公路涩北至察尔汗段、S306官亭至哈城公路、大河家(省界)至中川峡口公路(沿黄公路)4个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

G0612西宁至和田公路西海至察汉诺段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待上会后批复。

G341胶南至海晏公路加定(省界)至西海段、G310连云港至共和公路尖扎至共和段已完成初步设计招标,正在开展外业勘察。老城关经西宁至上新庄段已完成初步设计招投标。

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段、湟中至贵德公路、西宁至互助公路、湟源至西海公路等4个项目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二要继续开展“回头看”活动。10月底前,重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农民工工资支付、标杆工程等,开展系统的“回头看”,并将其纳入到参建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当中,确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三要完成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部署,完成公路建设领域围标、串标,违规转包、分包,违规变更设计等专项整治工作。  

四要开展“高寒地区路面施工先进工艺工法交流会”。计划11月份在西宁召开,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高寒地区路面施工标准化指导意见》。

五要开展培训教育活动。计划四季度组织开展施工现场规范用电培训和“标准化施工”专项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我省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水平。

六要继续完善制度制度建设。按年初计划,推进剩余各项制度的完善、印发工作。

七要督促高管局、收费处加快机场路封闭段路面及跨线桥梁建设,确保按时完成通车。

八要完成三季度信用评价和年度“标杆工程”评选工作。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1、各项目管理力量水平不均衡,现场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为此建议,一要加强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技术、管理能力培训;二要结合建设管理模式改革,多渠道充实现场管理人员;三要求建设单位聘请省内外专家,成立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巡查,建立建设单位巡查、质监局检查、省厅综合督查三级联动检查机制。

2、厅领导多次与环保、土地、林业等部门沟通、协调,取得一定进展,但这些外部环境约束依然存在,征地拆迁滞后是制约工程进展主要因素。建议提请省政府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青政〔2015〕76号要求,加大协调力度。同时提请省政府在下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将沿线地方政府列为共同责任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按照属地将交通投资纳入当地投资统计,并明确各自职责,建设单位专心负责建设,地方政府全力做好征地拆迁,形成项目建设合力。

邮箱:jianguanchu706@sina.com       联系人:陈莹洁       

送:厅领导、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