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人事处
2012年06月19日
青交党〔2012〕64号
关于印发青海省交通厅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属各党委:
现将《青海省交通厅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总体要求,迅速组织实施。
中共青海省交通厅委员会
2012年6月11日
青海省交通厅副处级领导干部
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全省统筹推进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厅范围内开展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现就竞争上岗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扩大选人视野,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搭建平台;通过大力推进竞争上岗工作,使一批综合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进一步改善厅属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二、竞争上岗职位及名额
面向全厅竞争上岗的副处级领导岗位共5个,具体职位和名额为:
1、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副局长1名;
2、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1名;
3、青海省收费公路管理处副处长1名;
4、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1名;
5、青海省海东公路总段副总段长1名。
三、报名范围
厅机关及所属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人员。
四、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备《青海省交通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公选职位的具体要求;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现任副调研员或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三年,或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累计满4年(其中,任正科级领导职务须满一年),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5年;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厅机关和厅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非领导职务参照科级领导职务执行)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任职时间可比同级干部放宽一年,同时具备两项以上条件的人员,不累计放宽任职年限:
1、少数民族干部;
2、妇女干部;
3、其他党派干部;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
(七)身体健康;
(八)对任职资格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该职位具体要求为准(详见职位说明书);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和受过单位党政、行政处分的;
4、不能提任的其他情形。
五、实施步骤
竞争上岗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青海交通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厅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组织推荐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竞争上岗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汇总后于2012年6月22日18时前统一上报厅人事处。个人自荐的,报名资料送青海省交通厅人事处505室进行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地点:省交通厅办公大楼505室,电话:0971—6186505)。
2、报名要求: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按照自愿的原则填报竞争职位,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和调剂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竞争上岗,允许报考该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资料:职位说明书及报名表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取。报名时需提交:《青海省交通厅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它相关证书、证明职务任职时间的文件复印件各一式2份,近期小2寸浅底彩色证件照5张。
4、报名时间:2012年6月13日9时至6月22日18时截止。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竞争上岗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随时取消参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竞争上岗资格并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合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命制;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专业科目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45%。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6月30日。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面试工作方案》)。面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30%。
(五)民主测评
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和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在应试者所在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和所属单位领导当中进行,单位规模较大、应试者所在的内设机构人员较多的,可在该内设机构中进行。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打分方式进行,打分低于40分的,要写明说明,否则按废票处理。分为单位班子领导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及以下人员2个层次计分,其权重按2∶8计算。民主测评结果为各层次得分之和。各层次民主测评得分为:该层次各等次分值之和除以该层次的总票数(不含弃权票),乘以相应计分比例。民主测评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25%。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后进行。
(六)确定考察对象
民主测评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可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学位)及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
(七)组织考察
按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我厅《干部任用办法》的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不足之处进行全面考察,尤其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与竞争职位的匹配性。
(八)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对每个职位提出2名人选,由厅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厅党委会议进行差额票决。经票决,如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及试用
对党委会议票决任用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接受全厅干部职工的监督。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对竞争上岗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厅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勇智 省交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副组长:刘自山 省交通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李 军 省交通厅人事处处长
赵青芝 省交通厅纪委(监察处)副书记(处长)
杜 军 省交通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主任(处长)
王才业 省交通厅厅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 阳 省交通工会主席
鲁旦主 省交通厅人事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
厅属各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竞争上岗工作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格程序,精心组织,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推荐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竞争,接受组织的挑选。
(二)强化监督。
由厅纪委对竞争上岗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拟任用人选要按照《关于省厅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前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机关党委意见的决定》分别征求意见,确保竞争上岗工作质量。
(三)严格纪律。
各党委在组织推荐中,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准随意更改;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和提供竞争上岗人员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竞争上岗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组织人事干部及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泄露涉密内容。对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附件:1、
青海省交通厅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职位说明书.doc
3、
青海省交通厅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测评表(表样).doc
4、
青海省交通厅竞争上岗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抄送: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交通厅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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