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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 《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宣贯学习会议

《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自11月29日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以来,省州治超办及时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12月13日,为深入宣传贯彻《条例》,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用,根据省治超办工作要求和州治超办《关于开展 <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宣贯工作的通知》(北治超办〔2023〕17号)文件精神,海北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对《条例》内容进行集中宣贯学习。

州治超办主任郑文家同志在会上向广大干部职工宣读了《条例》的具体内容,并对做好《条例》在全州范围内的宣传贯彻工作作了明确指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认清《条例》发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掌握《条例》具体内容,理清各自职责任务,为明年条例的正式实施做好充足的准备。

    下一步,海北州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省州治超办相关工作要求,在加大学习的同时,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使《条例》内容更加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为更好推动我州治超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